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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非金属材料实验教学中心本科生开放实验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08-03 作者: 编辑:教务办公室 点击:

无机非金属材料实验教学中心本科生开放实验管理规定

为了支持董事长开放实验(包括董事长创新实验、挑战杯、开放创新实验或其它本科生参与实验项目)项目的开展,同时科学有效的管理实验室,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制定以下规定:

一、实验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课题组成员在实验室开展的一切实验负责。课题组成员根据需要可填写申请书、导师签字后可领取存放实验相关物品的实验柜(每个课题只限一个实验柜,开放创新实验不提供)。实验柜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害周围环境的化学药品,一经发现,实验室管理人员取消该课题组成员使用实验柜的资格,收回实验柜。如果出现化学药品污染实验柜的情况,则需要清理实验柜;如出现损坏则酌情赔偿。

二、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员工在每次实验之前填写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并在指导教师(或指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需要预约的实验提前向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预约申请,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管理老师安排具体使用时间和仪器。进入实验时必须如实登记各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本和实验仪器使用记录本,如违反规定,则按相应扣分规则进行罚分处理。

三、法定假日(周六、周日、节假日)实验的开展需要指导教师在实验室方可进行实验,并在周五下班前进行登记备案。

四、实验所需药品和玻璃器皿由指导教师提供,实验室对实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实验柜在实验项目结题时全部收回,剩余实验药品及其它物品需自行处理,否则实验室老师有权对存留在实验柜的相关物品进行清空处理。

五、关于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消耗品(如测试用的酒精棉、无水乙醇等),实验室根据使用次数和实验量来确定消耗量,项目结束时根据消耗量收取相应的消耗品费用。

六、实验用的器材要安放合理、废弃物不准随意抛弃,需回收的药品必须要妥善处理。不准随意搬动实验仪器,如有需要必须向实验室有关老师汇报,不得私自按自己的意愿改动。不允许将实验室器材及仪器设备外借。在实验室工作中,如发生:仪器故障、实验器材损坏或丢失,要向有关老师报告,出现实验事故时,要及时向实验室汇报,不准隐瞒不报。实验中出现的仪器损坏由指导教师负责维修相关事宜。

六、注意安全防火,实验室内禁止吸烟、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保持实验室的卫生,个人工作台面要求保持清洁整齐,认真完成好实验室的清洁工作,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理实验器材、仪器设备等,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检查水、电及门窗是否关好。

七、实验项目结束时,需将立项材料及项目结题材料复印件上交一份(包括实验报告和所取得成果),以便实验教学中心备案。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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